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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公司动态 - 贵州水利实业有限公司
公司动态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015-12-21 09:31:38点击:

水利实业〔2015〕60号
 

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及2016年“两节”

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单位、各工程项目处:
   当前,已进入冬季,天气寒冷,空气干燥, 各种灾害天气逐渐增多,给我单位安全生产带来诸多不利因素,是各类事故的多发时期。2016年元旦、春节也即将来临。根据水利部、省水利厅有关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及“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
   
    冬春季节,是施工的黄金季节。各单位、各工程项目处要抓紧时间,完成生产任务,特别是有渡汛任务的几个项目压力很大。但由于冬春季气候干燥,天气寒冷、水源短缺,大风、暴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较多,施工环境相对恶劣。加上“两节”前后,施工队伍流动频繁,施工人员人心不稳,施工班组为了在年底赶进度,往往忽视施工安全。所以一直是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易发的高峰期。各单位、各项目一定要充分认识今冬明春及“两节”前后水利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性和重要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项目要认真贯彻落实水利厅及公司的文件精神和各项要求。克服麻痹思想,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 抓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制订和落实,建立建全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各级安全责任,根据今冬明春各方面特点,早安排、早布置、早落实,堵塞各种漏洞,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确保今冬明春及“两节”前后全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二、认真开展安全大检查,全面清查整改各类安全隐患

   各单位、工程项目要结合水利部关于开展2015年度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考核的通知》及近期水利厅、公司关于做好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文件,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强化水利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及重点施工环节的监管。即日起,各工程项目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检查。认真检查生活营区、施工现场、材料库房、砂石料场等的用火、用电、用气;火工材料使用;易燃、易爆、有毒材料的管理;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消防设备设施和火灾防范措施是否到位。以及民工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有操作资格证书持证上岗等。各工程项目要在开展安全检查的基础上,做好检查整改的落实工作,切实把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坚决消除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立即整改,写出整改报告;对重大隐患要采取严密的监控防范措施,制定应急预案,明确整改责任、整改资金、整改时限,严防隐患酿成事故。12月7日起,安委办将结合下半年考核对各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督查,为水利部本年度第二次安全考核作好充分准备。

    三、结合冬季施工特点,认真落实冬季施工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 

   各单位、工程项目要针对冬季寒冷干燥、大雾、大雪、冰冻等恶天气,根据冬季施工特点,进一步完善冬季施工方案,突出对暴雪、强降水等灾害性气候和冰雪灾害的防范,落实有效的防寒、防冻、防滑措施,确保作业环境安全、临时设施安全、现场排水系统畅通。各项目要通过专题安全教育、现场危险源告知、安全技术交底等形式,及时把冬季施工中存在的危险源以及防范措施、安全技术要求传达到每一名施工人员,确保施工安全。要进一步加强对深基坑、高边坡、高大模板、脚手架、临边、预留洞口等处的安全防护;卸料平台、以及各类施工通道还应做好防滑措施,防止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事故发生。各项目还应及时掌握气象信息,合理安排工期,遇到突发恶劣天气,应立即停止室外作业,如宿舍、办公室等临时用房无法保证结构安全,应及时撤离暂住及工作人员。要关爱民工生活,切实改善民工的工作和生活环境,落实取暖措施和冬季施工所需的劳动保护用品。

    四、结合项目实际,认真制订和部署节日前后的安全生产工作
   
    各单位、工程项目要科学配置各项生产要素,合理安排施工进度计划,切实抓好进度、质量与安全的统一协调,必须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加快施工进度,防止为赶工期、要进度而发生盲目冒险行为。节前,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特别是要对工地的危险源进行重点排查,并制订好节日值班计划、安排好节日值班人员。对于春节期间组织施工的项目,项目班子及有关管理人员必须在岗。同时,应安排好加班人员的生活,严格控制现场员工的作业时间和劳动强度,妥善安排作息和娱乐,避免作业人员连续加班加点和夜间加班加点作业。还要加强企业各类车辆的管理和工地食堂饮食卫生管理,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预防交通事故和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施工现场不得燃放烟花爆竹,节日期间留守职工需燃放的,项目部应督促其到规定的区域进行燃放。同时,还应提前清理易燃物品,落实好各项消防安全措施。春节假期结束后,施工项目必须安全自查合格,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一次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方可复工。特别是对新进工地的民工,要做好岗前培训工作,提高其安全意识及操作技能。

  五、严格值班制度,强化应急处置

   针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公司所属各单位、工程项目要居安思危,严阵以待,加强预警、预防工作,及时掌握本单位安全生产动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切实增强预案针对性和操作性,做好应急组织机构、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的落实;要加强对重点部位、重要区域、重要设施以及生活营区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的检查,有计划地组织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遇有突发事件能及时有效进行处置,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各单位、各工程项目要高度重视今冬明春特别是“两节”期间的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项目班子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值班人员要加强巡查,实行动态监控,一旦发生事故或遇到紧急情况,项目班子要按规定迅速到场和处置,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如实地按程序向有关部门报告,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理工作,保证节日期间平安稳定。各单位、工程项目必须将春节期间节日值班表于2016年2月1日前报公司安委办备案。
   
       特此通知
 
附件:水利部关于开展2015年度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考核的通知》
 
  
 
贵州水利实业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7日 

 
附件: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水利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考核的通知


办安监〔2015〕253号


 
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全国水利安全监督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强化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流域机构和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职责,不断提高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近期开展2015年度流域机构和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二、考核内容

  2015年度国务院以及水利部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贯彻落实和各项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完成情况。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基础保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生产安全事故控制等3个部分,并对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和监督管理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给予奖励加分。

  三、考核时间和组织形式

  (一)考核时间
  2015年12月5日至20日。

  (二)组织形式
  水利部负责对流域机构的考核,并委托流域机构对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考核。考核组成员由水利部安全监督司、水利部建设管理与质量安全中心、各流域机构和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处)相关人员组成。

  四、考核方法
  按照客观公正、科学合理、公开透明、求真务实的原则,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抽选查看在建及已建工程现场(安全监督司统一抽选)相结合的方式,依据2015年度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考核评分标准逐项进行量化评分。
  (一)流域机构考核
  1.考核组依据《流域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考核评分标准表》(见附件2)对流域机构进行考核评分,得分占考核总分的80%。
  2.抽选考核流域机构所属大中型水利在建和已建工程各1个,按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分标准表》(见附件4)、《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分标准表》(见附件5)进行评分,每个工程按得分的10%计入本次考核总分,共占流域机构本次考核总分的20%。

  (二)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考核
  1.考核组依据《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考核评分标准表》(见附件3)对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考核评分,得分占本次考核总分的70%。
  2.抽选考核省级、地市级、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直属大中型水利在建或已建工程各1个,按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分标准表》、《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分标准表》进行评分,每个工程按得分的10%计入本次考核总分,共占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本次考核总分的30%。
  3.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第一、二次考核抽查的成绩和本次考核成绩,分别按25%、25%、50%的比例计算,得出本年度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考核总成绩。

  五、考核结果
 
   考核采用百分制,根据考核评分结果分为:
  (一)优秀。考核得分90分及以上。
  (二)良好。考核得分80分及以上,90分以下。
  (三)合格。考核得分70分及以上,80分以下。
  (四)不合格。考核得分70分以下。
  流域机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考核结果,经水利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审定后,由水利部向流域机构和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并抄送省级人民政府,作为被考核单位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依据。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予以表扬。

  六、考核要求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流域机构和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考核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考核的各项准备工作。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提前统计好本地区2015年以来新增水利工程清单(包括工程名称、工程规模、所在市县)和地市级、县级安全监督机构建立情况,在考核组到达时提供,不能及时提供的,该项考核内容不得分。
  各流域机构要根据水利部统一安排,制定具体的考核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并严格执行“四不两直”,坚决防止考核走过场。要按时完成考核工作,于2015年12月25日前将考核总结报告(提纲见附件6),包括考核组赋分情况表(见附件7)、地市级县级安全监督机构建立情况统计表(见附件8)、2015年以来新增水利工程清单,报送水利部安全监督司。各考核组要坚持原则、廉洁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对在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瞒报虚报情况的,予以通报批评,对有关责任人员追究责任。

  附件:详见水利部网站
  
 
                           水利部办公厅 
 
2015年11月26日